2007年5月22日 星期二

一貫道以前為什麼被認為是邪教

 一貫道是在民國三十五年由大陸傳入台灣後,由於執政當局和情治機關懷疑其具有政治企圖,並懷疑其在聚會時「裸體膜拜」,因此以政治和道德的理由,一直將其視為「邪教」,經過一貫道長期的努力,內政部終於在民國七十六年一月二十一日宣布其為合法的宗教,七十七年三月五日中華民國一貫道總會成立,一貫道從此成為一個合法的宗教。  一貫道在合法化後,其信徒(即一貫道內所稱的道親)大幅增加,據中華民國一貫道總會總幹事蕭家振估計,加入總會的一貫道其道親約有一百萬人之多。專門研究一貫道的中央研究院史語所研究員宋光宇的推算,如再加上尚未加入總會的一貫道,其信徒應有二、三百萬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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